犯罪嫌疑人判處緩刑需要坐牢嗎?[南京刑事緩刑律師]
文章出處: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20-03-24 18:49:30

刑事案件中,被判處緩刑需要坐牢嗎?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jīng)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zhí)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nèi)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jù)罪犯在考驗期間內(nèi)的表現(xiàn),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考驗期限,應當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謂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提出上訴、抗訴的一審判決的法定上訴、抗訴期滿的第2天;另一種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確定之日。判決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緩刑考驗期限。因為羈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緩刑考驗卻不是刑期。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審宣判后,已無須再予關押。如果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jiān)視居住或取保候?qū)?,并通知有關的公安機關,待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機關將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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