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該怎么處罰?
文章出處: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9-04-15 09:37:44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非法攜帶、運輸、郵寄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珍貴動物”是指我國特產(chǎn)的珍貴稀有動物以及雖然不屬于我國特產(chǎn),但在世界上已被列為珍貴瀕危種類的野生動物。屬于我國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主要有大熊貓、金絲猴、白唇鹿、揚子鱷等一百多種動物;屬于珍貴瀕危種類的野生動物主要有丹頂鶴、白鶴、天鵝、野駱駝等,珍貴動物的“制品”,是指珍貴野生動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那么,本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犯了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又該怎么處罰呢?快跟南京刑事律師一起了解下吧!
一、對本罪的概述
對于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本款和本條第4款規(guī)定了三個量刑檔次:
①對于走私本款所列物品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②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這里所說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大量走私上述物品的。
③走私上述物品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走私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嚴重的主犯等等,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其具體數(shù)額標準,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中關于“情節(jié)較輕”、“情節(jié)特別嚴重”等解釋的內(nèi)容辦理。
二、立案標準
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應當立案;走私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重大案件和特別重大案件按附表的標準執(zhí)行。
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制品價值1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制品價值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件。

三、量刑處罰標準
南京刑事律師了解到: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將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修改為:“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guī)定處罰。”

振軒團隊咨詢熱線:15205165657
“珍貴動物”是指我國特產(chǎn)的珍貴稀有動物以及雖然不屬于我國特產(chǎn),但在世界上已被列為珍貴瀕危種類的野生動物。屬于我國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主要有大熊貓、金絲猴、白唇鹿、揚子鱷等一百多種動物;屬于珍貴瀕危種類的野生動物主要有丹頂鶴、白鶴、天鵝、野駱駝等,珍貴動物的“制品”,是指珍貴野生動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那么,本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犯了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又該怎么處罰呢?快跟南京刑事律師一起了解下吧!
一、對本罪的概述
對于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本款和本條第4款規(guī)定了三個量刑檔次:
①對于走私本款所列物品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②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這里所說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大量走私上述物品的。
③走私上述物品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走私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危害嚴重的主犯等等,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其具體數(shù)額標準,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中關于“情節(jié)較輕”、“情節(jié)特別嚴重”等解釋的內(nèi)容辦理。
二、立案標準
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應當立案;走私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重大案件和特別重大案件按附表的標準執(zhí)行。
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制品價值1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走私國家重點保護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陸生野生動物制品價值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件。

三、量刑處罰標準
南京刑事律師了解到: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將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修改為:“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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