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的立案、處罰標準是什么?
文章出處:czyierda.cn作者:萬盈律師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9-12-25 16:51:21

賭博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shù)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shù)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shù)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眾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為目的,以賭博為業(yè)的,應予立案追訴。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于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shù)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shù)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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